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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被别的公司控股了,退休人员取费取消了?

发布时间:2026-01-17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针对“公司被别的公司控股了,退休人员取费取消了”这一问题,虽然【解答内容】中未直接针对此情形给出法律依据,但可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中关于公司权利义务承继的精神以及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分析。假设“取费”是基于原公司与退休人员的合同约定,根据相关法律原则,公司股权变更、被控股并不必然导致原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。新控股公司作为原公司的权利义务继受者,除非有法定或约定事由,否则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中关于退休人员取费的约定。如果“取费”属于法定的社会保险待遇,则应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的规定,该法明确规定了公民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。因此,若取消的是法定社保待遇,则该行为违法;若取消的是约定的福利,则需看约定是否对新控股公司有约束力。
对于公司被别的公司控股后退休人员取费取消的问题,退休人员可以采取以下实用行动建议:

1、核实“取费”性质及依据:首先明确被取消的“取费”究竟是法定的社会保险待遇(如养老金),还是原公司承诺的企业福利。这可以通过查阅退休时的协议、公司文件、工资条或咨询原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来确认。
2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:收集与“取费”相关的所有书面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、退休协议、公司关于退休人员待遇的规章制度、以往的支付记录(银行流水等)、取消取费的通知等,这些将是主张权利的关键。
3、主动与新控股公司沟通:尝试与新控股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联系,了解取消取费的具体原因和依据,并向其陈述自己的诉求和依据,看是否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。
4、向原公司主管部门或工会反映:如果与新公司沟通无果,可以向原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(若有)或企业工会反映情况,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协调。

选择解决方案时,应重点考虑“取费”的性质(法定还是约定)、是否有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以及通过协商解决的可能性。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或协商不成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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